【抖音商城】超值点商户禁品管理规范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22-07-27 15:59:07

第1章概述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平台为商家和消费者营造绿色、健康、购物的环境,并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开放平台的电子商务商店服务协议,《价值点商家违规管理规则》的行为,同时考虑商品本身存在的危险与社会风险等,特制定《锁仓商品价值点经营管理规范》,旨在共同维护价值点秩序和氛围。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Point平台上的所有商户/卖家。
第三条本规范是对“值点规则体系”的有效补充。商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与价值点签订的协议。对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定的行为,本细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价值点有权依照有关法律及与价值点签订的协议进行处理。
第二章违规处理
第四条【违规处理规则】
根据《商家价值积分违规管理规则》,商家发布非约定商品,即商家未经平台许可,通过价值积分发布或销售商品。如果情节较轻,相应商品将被下架,每上传一件违法商品将扣除100元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处以罚款、结案,决不配合经营。
特别严重的意思是:
(一)发布违禁商品五件以上的
(2)店内全部或大部分商品或信息被禁止;
(三)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者其他极恶劣影响的。
第三章实施细则
第五条【违禁物品管理】
(一)商家不得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或平台相关规则禁止销售的商品。
(二)商家不得在平台商品页面(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名称、商品描述、商品图片)、店铺页面(包括但不限于店铺装修、店铺命名、店铺分类、店铺公告)、平台社区等信息发布区块发布禁令所售商品的相关信息。
(三)商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本规定及其他违禁商品管理措施。
(四)商家发布特定类别商品和信息的,应当符合特定的发布标准。
第六条【商品目录清单】
(1)刀具:(包括但不限于:剪刀、受控刀具、菜刀、剪刀)(2)玉器:包括但不限于(3)成人用品、计划生育用品、情趣内衣
(四)部分特殊化妆品:不包括护发、防脱发、除臭、祛斑、染发等特殊化妆品
(五)烟草、吸烟用具
(六)涉及封建迷信、占卜、占星等的商品
(七)邮票、纪念钞、纪念币、人民币、纪念章、名人字画
(八)所有票务产品不包括在内,包括但不限于(演出票、电影票、超市卡、美容卡)
第七条【禁止发布商品目录目录】
(一)模拟枪支、军警物资、危险武器:
1. 枪支、弹药、弹药及仿制品;
2. 可能导致他人暂时丧失抵抗能力并对他人造成重大身体伤害的受控装置;
3、枪支、弹药、弹药相关设备、配件、配套产品以及仿制衍生工艺品等;
4. 管制刀具、弩配件、挥棒、飞镖和其他可能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
5. 警服、军服、标志、装备及产品;
6. 带有宗教、种族歧视的相关商品或信息;
7. 弹弓、牙签弩等
(二)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和药品:
1. 易燃易爆物品;
2. 剧毒化学物质;
3.药品、制毒材料、制毒化学品、成瘾药品;
4、焰火;
5. 国家目录禁止销售的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除外);
6. 毒品工具及附件;
7. 易燃易爆产品生产的相关教程和书籍;
8. 农业部颁布的禁止和限制使用农药的规定。
(3)反动和其他破坏性信息:
1、含有反动、危害国家统一、破坏主权和领土完整、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扰乱社会秩序,宣扬邪教、迷信、宣扬宗教、种族歧视,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出版发行的图书、音像制品、录像、文件等;
2. 网络破墙软件及VPN代理业务;
3.不宜在国内发行的与政府有关的书刊以及收藏的保密图书、音像制品、录像带、文件;
4. 邮票及国家禁止发行的邮票、未经邮政机关批准制作的邮品以及1949年以后发行的带有“中华民国”字样的邮品。
(4)淫秽、低俗、壮阳物品:
1. 含有色情内容的音像制品、录像带;色情聊天服务;成人网站论坛账号及邀请码;
2. 口服或外用的壮阳商品和人造处女膜,可使他人暂时丧失抵抗能力并变得模糊;
3.传播色情信息的软件、种子文件、网盘资源,含有色情、暴力、低俗内容的音像制品、视频,成人色情套装,原内衣及相关产品,含有未成年人色情内容的图片、画报视频;
4. 含有色情、暴力、低俗内容的动画、读物、游戏和图片;
5. 网络信息、产品低俗;
(5)人身安全和隐私:
1. 用于监视、窃取隐私、保密信息的软件、设备;
2. 用于非法拍摄、录音、取证等目的的设备;
3.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等依法可用于身份识别的证件及相关验证、阅读设备;
4. 用于窃取或破解账户密码的软件、工具、教程和产品;
5. 个人隐私信息和企业内部数据;提供个人手机定位、电话列表查询、银行账户查询等服务;
6. 具有交通安全隐患的汽车安全带扣等配件;
7. 报废的、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非法组装或非法获取的、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车辆及其“五大总成”;
8. 买卖POS机(包括MPOS))、读卡器等验收终端。
(六)药品、医疗器械:
1. 预防和治疗人类疾病的所有国内药品;
2. 用于预防和治疗人类疾病的所有外国药品;
3.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进口、销售的医疗器械;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类疾病的其他医疗器械;
4. 人体注射用美容注射产品,如注射增白剂、脂溶剂、填充剂、瘦身剂等;
5、兽药监督管理部门特殊行政许可的兽药处方药和非兽药清单;国家公布的用于调查治疗的兽药;兽药监督管理部门禁止生产、使用的兽药;
6.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的假药、劣药。
(7)违规服务及客票:
1. 伪造、变造国家机关或者特定单位签发的违法或者只能由国家机关或者特定单位提供的文件、证件、公章、防伪标识等;
2. 可以使用或者报销的票据(及其服务),可以使用的外贸单证,办理报关、盘点、商检、单证手续的服务;
3.国家公务员考试、代考未公开答案;
4. 抽奖商品和各种形式的彩票;
5. 向消费者进行欺骗性销售,诱骗、排斥、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6. 实际占用人可以登记入住的酒店商品或者服务,但酒店没有实名登记的;
7. 违反公序良俗和封建迷信的商品和服务;
8. 代理汽车违规服务;
9、代写论文、代考试相关服务;
10. 财务咨询、彩票分析、医疗卫生服务;
11. 规避合法出入境手续的货物、服务;
12. 与团体旅游、出境旅游、签证等相关的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商品和服务;
13. 汽车违反服务;
14. 炒作博客、网站、代理投票商品或信息的知名度;
(八)用于捕杀动物的动植物及其器官和工具:
1,人体器官,遗体;
2. 人类遗传资源材料;
3.国家重点保护的活体动物,濒危动物、灭绝动物的活体器官、四肢、毛皮、标本和其他制成品,现存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及以上动物的化石;
4. 国家保护的活植物(树苗除外);
5. 国家保护的陆地野生动物的活的、内脏、四肢、毛皮、标本和其他制成品,是有益的或者有重大经济、科学价值的;
6. 严重危害人畜安全的杀畜设备及附件;
7. 其他动物捕杀工具;
8、猫狗肉、猫狗毛、鱼翅、熊胆等违反公共福利或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动植物及其产品。
(9)涉及窃取或其他非法收益和非法目的的软件、工具、设备:
1. 走私、盗窃、抢劫的非法所得;
2. 赌博设备、考试作弊工具、汽车计价器运行设备等违法工具;
3.卫星信号收发装置和软件。无线电信号屏蔽用仪器或设备。
4. 大批量配送设备、软件和服务;
5. 开锁工具及相关教程和书籍;
6、卡号,具有使用网络的能力的无线卡,以及在其描述中告知成员其可用于该网络的设备;
7. 涉嫌欺诈和其他非法目的的软件、工具和服务;
8. 可能用来逃避交通管理的货物;
9. 在电话线上使用直流馈电灯。
10、外部软件、作弊软件等不正当竞争工具或软件。
(十)未经批准违反国家行政法规或者不适合买卖的商品:
1. 伪造、变造货币和印刷设备的;
2. 流通中的人民币和仿人民币;
3.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有关规定的文物;
4. 烟草专卖制品和烟草专用机械;
5. 国家机关制服及相关配件;
6. 未经授权的捐赠商品;
7. 违反国家实名制规定,激活手机卡、网卡等商品的;
8. 奥运未经许可被释放克罗地亚运动会、世博会、亚运会等授权产品;
9. 外币大量流通及外币兑换业务;
10. 邮政包裹、EMS、快递等物流单据及运单号;
11. 内部信息的出版物;
12. 国家补贴和免费发放的货物,不得擅自转让;
13、军品、国家机关专用物资、特种物资等商品;
14. 代表境外出版物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
(11)虚拟类别:
1. 比特币、莱特币等互联网虚拟货币及相关商品;
2. 网络游戏、游戏点卡、货币等相关服务商品;
3.外挂、私服相关网络游戏产品;
4. 已正式停产的游戏点卡或平台卡;
5. 以支付、社交、媒体为主要功能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商品;
6. 代理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信用卡刷卡服务以及其他违反《关于办理妨碍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的商品或服务。
7. 在线账户死保账户、Itunes账户、网盘商品等存在交易风险的账户商品;(死保账户指死亡保护号码。它是指申请了密码保护数据,但原始所有者忘记或丢失了密码保护数据的帐户。)
8. 无法查询的分期退款话费;
9、无法查询时间和已知漏洞卡、组卡、内部卡、测试卡互联网资费卡或资费包及SIM卡。
10. 签账卡和其他虚拟商品无法在72小时内送达;
11. SP企业自用消费品;
12、炒作博客人气、炒作网站人气、代理投票商品或信息;
13. 航空积分/里程;航空积分/里程兑换机票;各航空公司出具的单据中规定的不合格产品;
14. 无法查询时间的虚拟服务商品;
15. 交易固定卡券、储值卡券,未经平台许可进行商品、服务的储值兑换,或分期退还购买资金.
16. 电子书产品。
(12)假冒伪劣商品:
假货、仿制品、劣质产品。
(13)其他类:
1. 非法传销商品;
2、生产的不具备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商品,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的商品,由质检部门主管部门宣布认定、召回或者停止销售的商品,或者已经被国家正式淘汰的、过期、无效或者变质的商品,以及含有食品罂粟籽、香料、护肤品等制成品的;
3.用于提高二次杀伤成功概率的二次杀伤装置及相关软件或服务;
4. 商品本身或者外包装上标明的产品标准、认证标志、成分和含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5. 手机黑客使用涉嫌侵犯其他公司或者个人利益的产品或者服务;
6. 没有这样的商品;
7. 有仿冒风险的品牌配件;
8. 被国家淘汰或者停止销售的图书;
9. 手机直拨卡和直拨业务,电话回呼卡和回呼业务;
10. 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在文件中销售商品的。